【轉知】「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14條附表,業經交通部114年1月20日交運字第1135018184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2025/02/07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1月24日經園發法字第1140001745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交通部令.pdf下載檔案(.pdf) 第十四條附表附件九十九.pdf下載檔案(.pdf) 附表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及適用車種範圍表.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