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5年4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2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2026/04/10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4月7日經園發法字第115000752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5號函辦理(原函及公告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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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4月7日經園發法字第1150007529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05號函辦理(原函及公告影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