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分局經建行政職系科員1名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科員
職系:經建行政
名額:1 (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4年06月12日-114年06月21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人力專長或機關需求業務輪調。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採購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明)。
工作項目:
1.辦理園區交通問題之策劃與協調、停車管理及收費規劃等業務。
2.辦理園區駐區警察業務之聯繫協調、保全業務、監視系統等業務。
3.辦理園區資通訊安全之推動及督導。
4.辦理園區樹木健康調查與安全檢測專案計畫等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35059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必填,並請敘明相關工作經驗】,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照等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點選【我要應徵】、未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或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且不另行通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3.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4.本次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4年8月11日出缺,倘原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5.本案聯絡人:
(1)人事室:吳小姐,電話:(04)26581215分機683。
(2)職缺單位主管:張科長,電話:(04)26581215分機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