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額 1名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最近5年考績(成)3年列甲等以上。
2.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辦理廠商投資、外貿、工商、工廠等綜合業務。
2.投資、外貿、工商等統計業務。
3.學習參訪活動、法令講習、座談會。
4.關懷、跨域創新計劃;高科技貨品稽核。
5.投資障礙專線、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借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備註
1.請於115年5月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或上傳相關證明。
2.本分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職缺洽詢電話:(04)2658-1215分機683吳小姐(人事)或(04)2658-1215分機611楊科長(業務)。
5.本職缺係臺北分局員額,借調支援臺中分局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