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租公告:潭子科技產業園區電動汽車充電樁委外設置暨營運管理(投標截止日期:114年8月7日)

本案於114年8月8日決標在案。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潭子科技產業園區電動汽車充電樁委外設置暨營運管理
標租公告
一、法令依據: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公開標租方式辦理。
二、招標文件(包含標租須知、年租金標價清單、契約書(稿)、補充說明書等)
三、收件之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8月7日下午5時30分止。
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自行於本分局網頁下載(https://www.bip.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87f49f8d1a71aed7)。
五、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透過網路電子領標不收費。
六、投標方式: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密封於投標封內,於投標時間(114年8月7日下午5時30分)截止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2樓總收發文處(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投標人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於截止期限前以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
七、開標日期:114年8月8日上午10時。
八、開標地點: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第1會議室)。
九、投標資格摘要:詳標租須知第五點。
十、年租金底價:新臺幣(以下同)16,248元(未稅)。
十一、使用限制:詳契約書。
十二、租期:5年。
十三、保證金額度:履約保證金以年租金乘以租期(5年)之10%。
十四、出租標的所在地: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所轄潭子科技產業園區立體停車場部分土地及建物,3格停車位面積約45平方公尺。
十五、現場查看時間:工作日9:00-11:00,14:00-16:00(請與承辦人事先約定日期時間)。
十六、附加說明
(一)年租金(未稅):由投標廠商自行報價,但報價不得低於每年16,248元整。
(二)本案應依規定加計營業稅,按年計收。
(三)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
(四)聯絡人:招標單位洪先生(電話:04-26581215*655、傳真:04-26570103);現場勘查或疑義請洽陳小姐 (電話:04-25322113*202、203)或陳先生(電話:04-25322113*207)。
(五)本契約所定部分土地及建物僅供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營運管理充電樁使用。
(六)租賃期間:出租期間自契約簽約日起計5年(含建置期6個月)。契約期間屆滿,應於期間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向甲方申請,續約以1次為限,續約期間為3年,經本分局同意後另定書面契約。建置期間為自契約簽約日起算6個月(含向台電申請用電),充電設施應於建置期限前完成並開始營運。
(七)決標方式:公開招租,採公告底價以上最高標價單價決標。
(八)標封套應用本分局所提供;未依規定使用者為無效標。
(九)本案第1次公開招租,合格投標家數在1家以上時,即開標審標。
(十)租金及營業稅應按期(以每12個月為1期)繳納,於每期之始日起算10日內(第1期於訂約日起20日內)將租金及營業稅繳入甲方每期通知之特定帳號。餘詳契約書及補充說明書。
(十一)其他規定:詳本案契約書及補充說明書。
(十二)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