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

2025/02/12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1月23日經園環永字第1140001754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1月21日產永字第11400138260號函辦理。

旨揭辦法經環境部114年1月17日以環部循字第1136127257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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