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項修正草案
2024/08/15
主旨:函轉環境部113年7月1日召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項修正草案預告研商會議紀錄來文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8月7日經園環永字第1130015664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3年8月5日產永字第11300773620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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