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2025/03/03
一. 本次為強化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之管理,因應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辦法,明確規範從事事業廢棄物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之指定公告事業應進行三階段審查程序,以精進審查品質;另為強化審核機關對再利用機構管理及行政管理措施,俾利實務運作,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
二. 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本部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 附件內容請於本部網頁公告及會議區(https://docmeet.moenv.gov.tw/IFDEWebBBS_MOENV/) 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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