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轄管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於整併後之投資申請書書件變更」業經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於114年2月3日經園字第1140100786號公告 2025/02/05 有關投資申請書書件自公告日起生效,請園區內需申請(標)租售廠商以新版書件送審,於公告前送審之廠商仍得適用舊版書件。 相關資料: 產業園區管理局函.PDF下載檔案(.PDF) 產業園區管理局公告.pdf下載檔案(.pdf) 產業園區管理局公告附件.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