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六點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並自即日生效。
2025/02/07
一. 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正本要點。
二. 本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及下載。
三. 有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六點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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