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14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2025/11/17
公告自114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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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公告自114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