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修正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包含「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核定本各1份。
2025/09/01
1.依據經濟部114年8月19日經招服字第11416402140號函辦理。
2.政府自108年1月推動旨揭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以下簡稱三大方案),由「投資臺灣事務所」提供單一窗口客製化服務,以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融資、穩定供應水電及提供稅務服務等優惠措施,積極協助優質臺商回臺投資,促進我國產業升級轉型,打造臺灣成為全球產業供應鏈樞紐;截至本(114)年8月15日已有1,681家廠商通過資格審查,投資金額超過新臺幣2.54兆元,創造本國就業人數超過16萬人。
3.考量企業面臨AI轉型,以及為建構五大信賴產業、大健康產業等強韌供應鏈,並鼓勵企業投資;本案行政院於本(114)年7月15日院臺經字第1145012783號函復准予依核定本辦理,此三大方案皆延長受理至116年12月31日止,溯及本年7月1日生效,請協助周知,相關資訊請參閱投資臺灣入口網: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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