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第 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2、3、第7點附表1、2,並自即日生效。
2026/03/20
一. 本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
二. 紙本資料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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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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