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審查及績效認可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八點附件一,法規名稱並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審查及績效良好選拔作業要點」,請查照。
2026/07/14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7月7日經園環永字第1150014567號函轉勞動部115年7月3日勞職授字第1150252278B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隨文檢附)
二、旨揭要點業經勞動部於115年7月3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278A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欄(https://www.osha.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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