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出租標準化作業流程」,並自即日生效。
2026/01/05
一、檢附「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出租標準化作業流程」1份。
二、本次修正項目為增訂「113年經濟部所轄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出租價格(審定年租金)(新市產業園區、水上產業園區及北高雄產業園區)」,並修正部分作業流程。
相關資料:
2026/01/05
一、檢附「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出租標準化作業流程」1份。
二、本次修正項目為增訂「113年經濟部所轄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用地出租價格(審定年租金)(新市產業園區、水上產業園區及北高雄產業園區)」,並修正部分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