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中小企業雇主辦理職場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針對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事業單位,補助中小企業依法應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之部分費用,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
為使雇主明確了解臨場健康服務執行相關管理措施及政府機關補助資源與規定,爰辦理本說明會。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
三、 協辦單位: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經濟部美崙(兼和平及光華)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大武崙(兼瑞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大園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桃園幼獅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台中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南崗(兼竹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雲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花蓮縣美崙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樂活創意園區廠商協進會、宜蘭縣利澤工業區廠商發展協進會、宜蘭縣龍德廠商發展協會、基隆市大武崙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新北市瑞芳區工商協進會、桃園市大園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桃園市幼獅產業協進會、桃園市楊梅幼獅擴大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台中市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南投縣南崗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南投縣竹山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彰化縣鹿港彰濱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彰化縣彰濱產業園區廠協會、雲林縣雲林科技工業區廠商協進會
參、 參加對象
一、 依法辦理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且為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者之相關承辦人員。
二、 事業單位實際從事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及相關人員。
三、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四、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療院所機構、勞動部認可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
肆、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後將收到報名確認信,即為報名成功。
二、報名時間受理至各場活動開始前三日或額滿為止。
三、活動開始前三日以mail寄發上課提醒信及注意事項。
四、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三日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其他人員遞補參加。
伍、 時數認證(現場不另發紙本證明)
一、「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及相關人員」教育訓練證明由職安署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管理系統】線上登錄3小時時數。<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1 職場健康管理實務*2>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勞工」教育訓練證明由職安署於【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線上登錄3小時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