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於114年10月31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4800A號令修正發布「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並自114年11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1份。
2025/11/10
一、依據勞動部114年10月31日勞職授字第1140254800B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積極拓展職災勞工個案來源,並利地方政府職災專服員及早介入協助職災勞工,提供其職業傷病診治及重建服務,爰修正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相關欄位資訊,說明如下:
(一)災害類型:屬上下班交通事故,增列勾選「有違反交通法規」。
(二)是否住院:增列選擇住院情形及是否出院資訊。
(三)增列「聯絡電話」:以利地方政府職災專服員聯絡職災勞工或其家屬。
(四)增列「職災發生地點」:供該署派案予該管地方政府職災專服員提供服務。
三、鑑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係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所定之職業傷害,該部為廣納職災個案來源,自114年11月1日起於按月填載職業災害統計業務時,配合填報是類職災勞工資訊,並依新修正之欄位內容進行填報作業。
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