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函轉勞動部「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系統之「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新增內容與「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須於系統填報,請查照。
2025/11/10
一、依勞動部114年10月31日勞職授字第1140254800B號函?理。
二、旨揭「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表」新增填報欄位如下:
(一)災害類型:屬上下班交通事故,增列勾選「有違反交通法規」。
(二)是否住院:增列選擇住院情形及是否出院資訊。
(三)增列「聯絡電話」與「職災發生地點」。
三、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自114年11月1日起於按月填載職業災害統計業務時,配合填報是類職災勞工資訊,並依新修正之欄位內容進行填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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