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114年1月10日核釋事業依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以下簡稱減量指定目標)第3項第3款規定,送該部審查認定基準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應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暨減量指定目標第3項第3款第1目規定情形之審查認定方式。 2025/01/22 詳附件 相關資料: 環境部.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