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必看】「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正式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請查照。
2026/07/03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29日經園環永字第1150013744號函轉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6月24日產永字第11500665810號函辦理。
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業經總統於115年6月17日公布修正全文,並將法規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供參,請各事業單位參閱並配合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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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29日經園環永字第1150013744號函轉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6月24日產永字第11500665810號函辦理。
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業經總統於115年6月17日公布修正全文,並將法規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供參,請各事業單位參閱並配合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