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一等專員職缺1名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臺中分局一等專員甄選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辧理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主任及副主任甄選要點。
二、職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一等專員職缺1名。
三、遴補方式及資格條件:
(一)遴補方式:外補。
(二)資格條件:
1. 積極條件:中華民國國民,且非管理機構現職人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畢業,獲有碩士以上之學位,並具有性質相近之工作年資五年以上(含主管年資一年以上)。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畢業,並具有性質相近之工作年資七年以上(含主管年資一年以上)。
2. 消極條件:不得具有下列情事:
(1)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 曾任公務人員經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6)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待遇:月支報酬約56,025元。
五、工作內容:協助臺中分局襄理服務中心業務。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8月9日起至113年8月20日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限時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請寄至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辦公室)人事室寇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寄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
七、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應繳交表件:
1. 報名表1份(如附件1)。
2.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一等專員擬任職務計畫書(如附件2) 一式11份(其中一份勿裝訂)。
3.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年資(含主管年資)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概不退件。
八、甄選方式:
(一)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者,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二)參加甄選人員每人10分鐘簡報及答詢(依擬任職務計畫書作口頭報告3分鐘,委員提問及綜合答詢7分鐘)。
(三)甄選後,按職缺各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必要時,甄選結果得從缺;接獲甄選通知後,未依通知時間報到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