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產學合作作業模式」1份,請查照。

1.加工區管理處為協助加工出口區內廠商培育人才及縮短學用落差,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經教育部同意建立長期且有效之產學人才培育合作機制,爰訂定本作業模式。

2.加工區區內廠商運用教育部相關計畫開設「產業學院」、「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班別專班,加工處將自106年第一學期起轉知區內廠商開班時,技職司同意將加工處列為共同主辦單位,以利招生活動。

3.教育部得優先審查及核准前開申請案,或適當保留專班名額提供加工區區內廠商申請需求。

請踴躍利用教育部資源申請產學合作計畫專班,管理處將配合提供輔導及媒合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