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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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821-7141
1.加工區管理處為協助加工出口區內廠商培育人才及縮短學用落差,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經教育部同意建立長期且有效之產學人才培育合作機制,爰訂定本作業模式。2.加工區區內廠商運用教育部相關計畫開設「產業學院」、「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班別專班,加工處將自106年第一學期起轉知區內廠商開班時,技職司同意將加工處列為共同主辦單位,以利招生活動。3.教育部得優先審查及核准前開申請案,或適當保留專班名額提供加工區區內廠商申請需求。請踴躍利用教育部資源申請產學合作計畫專班,管理處將配合提供輔導及媒合等服務